关于抓紧进行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水利局:
根据**的要求和布署,为保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已完成工程项目尽早安全投入运行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请各有关旗县(市、区)水利局要抓紧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一、验收工作依据
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等有关规定进行,切实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二、验收工作阶段
一是对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法人验收。工程按照批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并召开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并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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