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窗口单位群众满意服务标准
为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四个服务”,更好地服务***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标准。
第一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举止端正、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工作有序、公正廉洁、服务周到,不断促进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努力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以及群众满意的目标。
第二条办公场所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窗明几净、安静无嘈杂,办公用品要摆放统一、规范、有序。要及时检查和维护办公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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