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工委将于12月中旬对各基层党组织一年来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依据《2014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总体衡量,全面考虑,量化打分。本着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既体现实事求是,又能真实的反映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在这一年度中取得的实绩、好的作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度更好的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检查的方法。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接到《通知》后,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日程,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党建资料的整理规范工作。
2、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党建工作情况并形成汇报材料一式3份,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有作法,有亮点,有效果,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同时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自检。
3、检查结果将向县委领导汇报,并将其作为2015年机关工委评选先、优、模的主要依据。
附:《2014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2014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一、组织工作(36分)1、基层组织建设工作(8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记录、有党课材料;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程序完整,会议记录完整、整改措施得力,及时完成民主评议;按要求完成《党的生活》征订任务,按工委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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