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
一、常用的公文种类
1.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2.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4.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
5.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6.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7.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8.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9.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0.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
11.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2.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
13.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14.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二、常用公文的写作格式
我们常用公文包括。报告、请示、通知、规定、函。
(一)《报告》写作要点。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用陈述性公文。
1.标题。制发机关+事由+报告;报告前可加紧急。
2.正文:一是事由:直陈其事,把情况及前因、后果写清楚。二是事项:写工作步骤、措施、效果。也可以写工作的意见、建议或应注意的问题。
3.结尾:可写特此报告专此报告,后面不用任何标点符号,或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或以上报告,请指示等语。注意事项:概述事实,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二)《请示》写作要点。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1.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未完,全文共2348字,当前显示7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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