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考察材料
***,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12月参加工作至今,在县法院工作,现任县法院书记员。
主要表现:
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思想政治品质。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能够始终把本职工作摆在第一位,把自己所从事工作看得高于一切,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勇于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该同志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品质优良,思想单纯。
勤于学习,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该同志虚心好学,能够在工作之余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在担任县法院书记员期间,面对专业性比较强的书记员工作,能够始终坚持虚心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县法院领导和同事学习。同时,积极主动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该同志能够在工作中始终牢记“服务人民”、“公平正义”,记录每件案件不漏不掉,把“服务人民”和“公平正义”体现在案件的每一个程序和细节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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