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提出“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和xx市纪委办事公开“五个看”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以“xx市办事公开示范点”为平台,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队伍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考评中名列第一。少年刑事审判庭荣获“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研究室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灵川人民法庭再次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刑事审判庭荣获集体嘉奖。副院长郑炳素光荣当选为“xx市十大杰出女性”;曾获“全国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十佳法官”的党组成员、少年刑事审判庭长钟丽华的先进事迹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建办联合举办的《时代先锋》电视专题片摄制组采录,11月27日至28日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滚动播出,并由区委组织在全区作巡回报告。林德生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并被推报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徐莟、陈静同志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陈建华、傅琼英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3月,市推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我院为“司法公开示范点”并授牌;十月初,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院推行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落实“三个”到位,增强公开意识
(一)思想认识到位。司法公开是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区纪委关于办事公开有关文件,邀请省院政治部副主任陈本亮同志及王江凌博士到我院作司法公开主题讲座,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领导到位。专门成立了由院长姚丽青担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督查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等部门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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