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审计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14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郴审报〔2014〕22号指出了我支队涉及财政收支中的违规问题,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责任到位,落实“三定”:定时、定人、定责;目标明确,措施过硬,审计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问题出现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审单位不满意不放过,直至查明原因,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主动过问,认真听取汇报,及时作出指示,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有序进行,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少计缴相关税费42.32万元的问题。经核查,少计缴相关税费包括收取的场地租赁费未申报交纳相关税费22.07万元,郴州日月修理厂门面租金未申报交纳房产税12.31万元,少申报营业费及附加税7.97万元,合计42.32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队态度坚决,积极整改,清退到位。2014年2月8日已将少计缴相关税费42.32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支队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领导三级负责制,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审视支队财务收支方面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清帐工作,实行“一月一清查,一月一通报”,确保财务收支帐目清晰不出问题。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不断健全市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超标准乱收费、搭车收费。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财务制度开支,对不符合财务纪律的坚决不批不报,对违反财务纪律的人员要严格查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化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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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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