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爱国卫生月和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今年四月是我国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爱国卫生和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城乡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xx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掀起除害灭病工作高潮,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时间
安排
从3月26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至4月2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开展义务劳动,推动活动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25日)。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针对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活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自查和总结,县双创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价。
三、主要任务
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责任制,提高城区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质量;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搞好公厕保洁。县城管局、洛源街道办负责。
2.城中社区(村)沿路两侧严禁堆放“三堆”(柴草堆、杂物堆、垃圾堆),清理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加大城中社区(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垃圾定点、定时清运制度,确保城中社区(村)卫生清洁。对通往城区主街道的社区(村)中小巷路口实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洛源街道办负责。
3.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净化美化环境。县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省驻吴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负责。
4.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厅、ktv、宾馆、网吧、车站、超市、百货商场等公共场所内外部卫生管理。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管局、县文体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负责。
5.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城区道路两侧堆放砂石料和其它物料;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沿街乱倒的生活垃圾。县城管局负责。
6.清理城区河道、沟渠两岸的垃圾、污物。县城管局、洛源街道办负责。
7.清扫公路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垃圾、残土等,清掏公路边沟。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按权属负责。
8.组织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员工参加城区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县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省驻吴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负责,
(二)“门前四包”管理
1.对城区经营户实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制度。县城管局负责。
2.对城区经营户实行“门前四包”挂牌制度。对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好的经营户,挂设红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达不到“四包”标准要求的,挂设黄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挂设黑牌并通报批评。县城管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三)交通秩序管理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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