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倡议书
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
朋友: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全社会共同的理想和愿望。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历史传承,也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日”宣传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扶贫开发事业再上新台阶。作为第一个“扶贫日”,我市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我们怀着最真挚、最恭敬的心发出呼吁:伸出您的援手,积极参与“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活动,尽自己所能捐赠扶贫善款,为加快贫困地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坚信,发自您内心深处的关爱和善举,将让弱者不再孤独,让贫困者不再无助,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蔚然成风,让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人心,让贫困群众与您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快乐的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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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为开展好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减少贫困、共创生态幸福裕民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7日-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xx县全国“扶贫日”活动动员会暨现场捐助启动仪式。
(二)营造全国“扶贫日”氛围。
1、悬挂横幅。(具体见附件)
(未完,全文共2409字,当前显示6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