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详细)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healthexaminationcriteriaofblooddonor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血站(血库),并用于该机构的管理和评审。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预检献血者blooddonorswhoneedpreviousbloodtest
要求经体检、检验合格后再献血的献血者。
2.2非预检献血者blooddonorswhoneedn’tpreviousbloodtest
预先只进行体检,而不要求进行检验即可献血的献血者。
3.总则
3.1为了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对预检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血液检验(初验),合格后采血,采出的血液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2对非预检献血者经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合格后即可采血。采出的血液必须进行初检和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3献血者血液初检和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检和复检不得由同一人进行操作。
3.4本标准中的献血健康征询项目,适用于不具备血液检验条件的采血车和采血点的无偿献血活动。
3.5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6本标准是血站实施献血者体检、检验技术操作管理和进行质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4.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4.1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1年龄。18~55周岁。
4.1.2体重。男≥50kg,女≥45kg。
4.1.3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30mmhg
或:
12.0kpa~18.7kpa/8.0kpa~12.0kpa,脉压:≥4.0kpa。
4.1.4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体温正常。
4.1.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4.1.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4.1.9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100次/min。
4.1.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2献血者血液检验要求
4.2.1血型检测
4.2.1.1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4.2.1.2rh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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