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大力弘扬、传承雷锋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现制定县住建局“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目标,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年学雷锋、践行雷锋精神的新形式、新内涵,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在住建系统培育学习雷锋、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的自觉性,推动全县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幸福、文明无为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以“燃烧自己、温暖他人”为主题,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道德实践活动。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服务群众,倡扬文明,共建和谐,增强艰苦奋斗、服务基层,展现青春、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服务我县文明创建工作,为无为文明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四、活动时间
利用周末、节假日定期开展活动。
五、参加人员
局负责同志(局属机构负责同志)、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六、活动内容
弘扬、传承、践行雷锋精神,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并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宣传全县文明创建各项工作。采取设置文明创建咨询台、发放文明创建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倡导文明和谐、互帮互助、遵纪守法、安全出行;在交通路口、中小学校、社区、公园景区等重要地区,开展志愿劝导、志愿监督,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爱护生活环境。
(二)做好“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三关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志愿服务传递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定期在社区开展清洁卫生、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
(三)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在社区及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青年志愿岗宣传供水供气、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住房保障、房产登记相关政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知识;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上门志愿服务,发挥志愿者作用。
七、注意事项
(一)住建系统青年党(团)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每期活动由一名负责人带队,志愿者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加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别事件需请假的,应联系未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代为参加,并提前与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同志联系。
(二)志原者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活动按照“讲奉献、讲节约”原则开展,无任何加班费、交通费等补助费用。如涉及相关费用从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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