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
、加强领导,认真履职
1.成立相关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出台本县(区、市)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xx年5月中旬前。
2.完善市、县(区、市)“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3.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分管领导、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动员,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大“打非”行动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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