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两评议主持词
2xx-x年,《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相继下发,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在全国推广之前,“一报告两评议”已经接受了试点地区的实践检验。作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湖北省襄樊市从xx-xx年就开始“一报告两评议”的相关探索,并于xx年在全市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地党报最近报道称,在xx年10月湖北省委巡视组对该市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巡视中,“干部群众对市委选人用人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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