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承诺书
本人受聘担任驻村工作指导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本人承诺在任期内(20**年6月—20**年6月)完成好下列工作:
一、认真履行歙组﹝2011﹞5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干部驻村包户制度开通农村服务“直通车”的意见(试行)》文件中规定的驻村工作“十大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班子关系协调员、富民强村服务员、民主制度监督员、党风廉政检查员、村情民意调研员、为民服务代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困难帮扶联系员)职责任务。
二、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的有关农村社会管理方面的共性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工作。
2、基层党建、党风廉政。
3、社会维稳、信访、综治工作。
4、防灾救灾、森林防火。
三、协助做好本村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创建目标。
1、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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