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心得
调解心得我从事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已经22个年头了,处理了一千多起案件,其中有50%以上是以调解和撤诉结案的。在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点调解方法,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一、察言观色,因人而异法。法官的形象是基础,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有机会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要和判决相结合,有明确的调解方向,有的放矢。
二、循序渐进法。审前、审中、审后,判决时均可调解。
三、团结协作法。合议庭成员间、审判员间、庭长、主管院长均可参加调解,集中大家的智慧进行调解。我院近日受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双方对利息的计算及给付时间争议很大,此案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由审判员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后经副庭长、庭长共同调解后达成协议。
四、举证指导到位法。法官在中立的前提下,举证指导到位。有利于调解,也减少上诉上访。
五、善意谎言法。理顺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发挥法官的聪明才智。
六、诉讼请求分析法。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进行分析,对当事人释法使其明白法律规定,达到当事人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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