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日期
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此前在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同时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经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会议认为,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积极吸收,切实把文件制定好,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正确指导。
新华社撰文表示,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
根据媒体报道,四中全会除了依法治国以外,还有几个重要议题,党内有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中央层面可能有重要人事布局、中央委员会将进行人事递补,此次全会还将审议中央纪委对落马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的审查报告。
一般来讲,中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五年内一般举行七次。梳理历届全会主题,一中全会主要做出党的重要人事安排、二中全会安排国家机构领导人名单、三中全会决定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重大问题、四中全会惯例以党建专题为主、五中全会主要审议国民经济规划问题、六中全会主题不固定、七中全会为下一届党代会做准备。
视点
专家分析四中全会后反腐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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