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23日下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研讨研究。总局党组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了全党智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开辟了制度建设新的境界,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始终遵循的行动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是体现执政为民的窗口单位,依法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作出新贡献。
10月24日上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召开总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在京直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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