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工科副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干福忠同志二十四年如一日,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领导和同志们赞扬他,人民群众敬佩他,都说他一身正气,诚信为民,是群众的贴心人。20**年3月他任庭长的什字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树立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庭”,20**年3月什字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树立为“优秀人民法庭”。20**年3月他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年4月、20**年3月连续两被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年至20**年连续3年被灵台县委、县政府树立为“十佳政法干警”,2003年以来,连续民6年被灵台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淡薄名利,做无私奉献的好典范
干福忠同志,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调入灵台县法院工作,先后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审判员、中台法庭审判员、什字法庭副庭长、庭长。20**年4月任灵台县法院政工科副科长(负责人)。在法院工作的24年里,他几经调转,不管是任庭长、副科长,还是任审判员、书记员,他都是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老百姓都称他“好人”,这是最朴实无华的言语,也是他一生中最高的褒奖。他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定位在无私奉献上,而不是名与利,职位与待遇。他只希望自己能实实在在地多做工作,多办案件,多为老百姓解忧。这么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他默默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无怨无悔。正是这日日月月的平凡,积累了他人生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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