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贪局长先进事迹
*同志是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现年46岁。自1988年从部队转业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已在该院度过了21个春秋。21年间,他先后在该院担任控申科副科长、反贪局副局长、控申科科长和反贪局局长等职务,无论走到哪个工作岗位上,*同志都坚持务实敬业,始终如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一、政治方向明确,擦亮窗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是奋战在控申检察工作岗位上的一名老兵。他在进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工作的21年里,有11年是在控申检察工作岗位上度过。其中,他担任控申科副科长两年,担任科长9年。他在担任控申科科长的时间里,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大力开展窗口建设,推行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实行文明接待,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使该院受理的数百起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全部得到按期处理,无一人出现赴省、进京涉检上访,被誉为检察院的“消防员”。由于工作突出,该院的控申检察工作连年被评为全市控申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其控申、举报接待室,分别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示范窗口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控申科也连年被管城区委、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信访、稳定先进单位和处理涉法涉诉先进单位。
二、大局意识强,深挖犯罪,促进本辖区经济健康发展
*同志自2007年2月担任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以来,在市检察院反贪局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的指示,认真落实“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的十六字方针,本着服务辖区经济建设为出发点,积极推进该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处,取得了突出成绩。2007年元月至今,该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5件32人,其中大要案共计14件28人,占立案总数的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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