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男,1969年12月8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同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同志在我院审判岗位工作近21年,先后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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