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成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之物资采购和仓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资采购和仓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货比三家政策,使物资采购行为更具经济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物资仓储管理更具规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
物资管理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掌握市场行情,坚持货比三家原则。
3、坚持商品和原材料采购的经济性原则。
4、坚持采购、仓储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则。
二、物资采购招标规定
1、凡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全年同一物资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各公司严格按集团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货比三家,同时报集团审核备案。
2、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全年同一物资采购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各公司组织市场调研,需报集团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上报集团履行合同会签。
3、国家专控性物资采购除外。
4、汽车经营服务公司整车销售中心采购车辆不属招标范围,汽车配件应确保源头采购,但要规范进销程序。此外,个别分公司因特殊情况需放宽额度的,可及时报集团审批。
三、
物资管理的要求
1、商品库存量应根据各分公司的业务特点,按经济批量的要求建立适当的库存量,具体库存量由各公司同财务部协商确定。
2、物资采购原则上都要签订合同,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委托加工视同物资采购管理,委托加工费也需填写比价单,进行货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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