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席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职责二:人大主席职责
1、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会议。
3、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向人民政府报告乡人大工作。
4、督促、检查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活动。
6、接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7、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职责三:乡镇人大主席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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