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工作法
工作法简称五四工作法。
一、五个四的具体内容为:
(一)四分类:
1、常规工作。
2、中心工作。
3、专项工作。
4、应急工作(集体活动)。
(二)四考核:
1、平时考核(含半年、年终)。
2、月测评考核。
3、背包服务考核。
4、上级考核。
(三)四工程:
1、活力工程。
2、素质工程。
3、品牌工程。
4、阳光工程。
(四)四坚持:
1、立制度。
2、日值班。
3、周例会。
4、月小结。
(五)四榜示:
1、红榜。
2、黑榜。
3、榜人物。
4、榜事迹。
二、具体模式为:
(一)四分类:
1、将所有工作分成四大类。(1)常规工作。(2)中心工作。(3)专项工作。(4)应急工作(集体活动)。
2、组织架构
(1)常规工作,实行层级管理,以分管和联系为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中心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以分管与统一调配相结合,根据变化情况而调整。
(3)专项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临时指派。
(4)应急工作(集体活动),实行高度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请假,不得消极怠工,统一归书记、镇长或指定人员指挥。
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应急工作(集体活动)成立有组织的,一般由3人负责,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2个,其中明确1人负责督察考核,要求每项工作都要有工作方案、风险评估和奖惩结果。
(二)四考核将所有工作力求做到三化。细化布置、量化落实、分化考核,做到即时布置、即时落实、及时打分考核、及时张榜公布。完成任务的按满分计,问责和处罚的一般按每次扣1—10分,20元每分同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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