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海外派遣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和完善美的-东芝开利合资公司人员的海外派遣,确保海外派遣的合法性,同时,为了保障公司和驻外人员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
美的-东芝开利合资公司全体人员。
3管理内容
3.1总则
3.1.1原则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美的集团关于海外派遣的原则适用于本派遣规定。
3.1.2定义
海外派遣是指人员接受公司工作任务,在海外(中国大陆之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地点持续工作一段时间后又要重返中国本部工作的雇佣形式。
3.1.3时间
3.1.3.1派遣按时间长短分为短期派遣和长期派遣。长期派遣是指人员接受派遣任务在海外工作超过1年、但不足或等于3年的派遣形式;短期派遣是指人员接受派遣任务在海外工作不足或等于1年的派遣形式。
3.1.3.2派遣时间一般限制在三年(包括三年)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派遣时间。中国本部有权重新派遣他/她到海外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继续为公司服务,但必须重新按照相关规定走海外派遣的流程,原来的待遇和条款不再适用。
3.1.4派遣人员的选择。按照业务需要和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选取。派遣人员必须具备能够在当地国进行语言沟通的能力。在需要外部招聘和内部竞岗的情况下,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3.1.5派遣协议
人员在被派遣出国之前必须和中国本部签订海外派遣协议(附录二)及其它相关的协议。中国本部和接收国公司也要签订有关的协议。
3.1.6派遣有关的费用
中国本部承担派遣有关的费用。如果中国本部和接收国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将按照协议的相关条款分摊费用。
3.2薪酬管理
3.2.1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
3.2.1.1派遣人员办理工作签证之前:
总收入=固定工资+驻外补贴+浮动奖金
①)
固定工资:按照中国本部工资标准评定,并在中国本部发放;
②)
驻外补贴:根据不同区域标准(见附表三)予以评定,并在中国本部发放;
③)
浮动奖金:按照中国本部薪资政策和相关考核办法执行,并在中国本部发放;
④)
以上收入均为税前收入,相应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本人承担。
3.2.1.2派遣人员办理工作签证之后:
总收入=固定工资+驻外补贴+个人所得税差额+保险费及其他+浮动奖金
①
固定工资和驻外补贴。两项收入合计与办理工作签证之前的收入一样,因工作签证等原因需要在当地发放工资的,则根据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发放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折合成人民币在中国本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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