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议管理制度大全-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研讨处理学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种类型会议。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第四条
会议的分类及组织。学院实行三级会议管理制度。
(一)一级会议:
1、股东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派代表;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2、董事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董事;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二)二级会议:
1、院长办公会。参会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2、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教职工;会议召集人为院办公室负责人。
3、中层干部会议。参会人员为各系(部)、处(室)全体助理级以上干部;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三)三级会议:
1、教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教学人员;会议召集人为教务处负责人。
2、辅导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辅导员;会议召集人为学生处负责人。
3、安全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后勤院长、保卫处全体人员;会议召集人为保卫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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