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六五”普法要在“新”字上多做文章
十一月上旬,我有幸参加了xx省司法厅在兴化召开的“六五”普法工作调研会议。会上,我结合建湖的实际,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我认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政治改革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社会形态全面进步,客观上要求“六五”普法工作不能再停留在以往的内容和形式之中,“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新的起点上,围绕“新”字多做文章,要有新内容、新重点、新方式、新保障。下面,将我的观点陈述于此。
一、“六五”普法工作要思考新内容
1.围绕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确立“六五”普法工作新内容。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六五”普法工作,要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主题和主线,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且抓出成效。现在,各地都在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划既要有前瞻性,能够起到引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又要有可行性,要与“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吻合、相配套,起到保障和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作用。
2.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形势,确立“六五”普法工作新内容。“六五”普法工作要围绕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普及与推进结构调整、产业转型、产业升级,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利用,以及生物化工、低碳节能等新兴产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部门法的普及水平。要围绕城市化的要求,普及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规划、城市拆迁、城市环境治理、城市文物保护等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城市”建设水平。要围绕信息化的要求,普及国家安全、信息保密、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为此,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不同对象人群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的需求,依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确立“六五”普法工作新内容。建设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所确立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六五”普法工作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展开。要将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作用,在调处矛盾纠纷进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围绕执政能力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确立“六五”普法工作新内容。围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普及党的法纪条规、行政法、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干警的法治理念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六五”普法工作要思考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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