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与体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我带着这个课题,深入部分乡镇、单位、学校进行调研,下面,我结合调研情况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就加强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已走过23年历程。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开展依法治县十年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大力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和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了由简单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向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的转变,由单纯普法向普治结合的转变,由侧重法制建设、实现有法可依向侧重法治实践,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转变,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普法大合唱的转变。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我县再接再厉,再上台阶,2008年,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进县。
1、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各乡镇、各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县出台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决议,由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六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有关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指导标准、考核督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办法,加强督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依法治理督查团作用,坚持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经费保障不断加强。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人均0.1元标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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