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与思考
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六五”普法正在谋划之际,笔者利用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之机,对xx县4个乡镇、13个县级机关、2个县级学校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看到了两大可喜转变:一是广大群众逐渐从与世无争、遇事找熟人,到主动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转变;二是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也从习惯的“暗箱操作”、“看人回话”到现在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规则制度的转变。纵向一比较,法制建设在过去五年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调查走访中,也发现我县法制建设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此,笔者借用以小见大的思维方法,对改善和加强今后的法制建设提出个人管窥之见。
一、当前我县法制建设基本估价站在“五五”普法末这个时点,纵向一比较,在已经过去的一段时期,我县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也随之提高,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正在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行更加透明、规范。
(一)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普遍增强。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南溪经济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经过“一五”到“五五”持续不断的2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和应用。在农村,普法宣传率达到80%以上;农民自觉参与到以选举为“标志”的农村政治生活中,农村重大事项村民代表民主决策得到执行和遵守,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也大为提高。
(二)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共识,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正在把“依法治国”变为群众能直接感知的具体行动和工作。调查发现,目前我县基层政府和全部村、社区已经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笔者走访的4个乡镇以及所属的村,尽管有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瑕疵,但公开率达到了100%。
(三)社会矛盾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未完,全文共2528字,当前显示8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