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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养新型农民为目标 “六五”普法应切实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明确把农民确定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充分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要求,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六五”普法新一阶段的工作中,如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实效性,让农村基层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值得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分析

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仅就我州而言,农业人口65万,占全州总人口的76%,开展全民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重心都应当倾向农村,倾向农民。只有把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着力抓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才能真正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说明,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处于难点最多、任务最重、效果最差的状况。据调查,在一个地处离县城仅40公里的村,那里的村民能够准确说出1至3部法律名称的几乎没有,只有部分村民对计划生育、土地承包、村民选举、义务教育等法律精神有一定了解。在部分农民看来,法律规定了老百姓不能做什么,如果老百姓做了就要坐牢。当有人问及“学习法律好不好”时,有的农民会说:“学不学没有关系,我又不会去做犯法的事”。通过事例,可以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处于普遍薄弱的状况。要让广大农民树立法律信仰,自觉依法办事,还需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深入的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制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制约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论文化程度,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实际文化程度达不到小学文化。较低的文化基础,要让农民在短期内学习和理解法律规定是不现实的。

二是农村的特殊实际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推动。一方面农民很难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另一面,农民居住分散,组织农民集中学习没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学习场所,要让农民有学习的热情是不现实的。

三是农民的传统观念制约着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农村,长期受到封建意识、传统家族家规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在一些农民看来,家族或宗族长期的习惯做法和要求必须服从,村里或家里的事要办得好、办得顺必须按照传统习俗来处理。在这些农民的意识里,认为学习法律,接受教育是一种服从他人要求的行为,不是自己的所愿,服从家族、宗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为此,在根深蒂固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在短期内要让广大农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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