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民主评议整改方案
根据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进程安排,对我局的评议工作已进入整改阶段,为了使评议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好成效,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与要求针对县城乡建设局在“城市建设管理”和“四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通过认真整改,达到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效能,促进发展的目标。
二、整改原则与方法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结合本局自查和征询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特别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议意见,列为整改重点。对列为整改的问题,凡属本局职责范围能整改的及时整改,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的,采取限期整改;需要进行协调的,通过协调解决;需要报请县政府研究的,及时呈报县政府研究批准解决。总之,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整改问题与措施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一定的串标、围标与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整改责任单位与股室:招标办责任领导:周水平工作责任人:沈德浩整改时限:2010年9月30日前整改措施办法:①规范业主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设置障碍限制潜在投标人,该公开招标的一律公开招标,对介入招标各方进行监管。②实行资格后审,严把证件、业绩材料审核关;同时实行反贪局、监察局、招标办三方到场监管。③增加中标排序人的实地考察程序。④加强标后监管,做到现场检查与投标文件拟定内容相一致。⑤提倡信息互通,向相关股室提交信息表,同时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时,让中标人向建设局写出《承诺书》。整改效果要求:①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该进交易中心的进场,该招标的招标,该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②遏制违规行为。凡报建项目先行为告知,从进场招标到施工许可和现场检查,协同进行。③通过各方联动,跟踪监管,有效遏制了一些不法人员借用他人资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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