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国税局领导讲话
同志们:
3月4日,我们已经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今天开展一次“一把手上党课”活动。下面,我就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庆元国税事业正能量》为主题上一堂党课。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达强盛,既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也离不开强大的精神支撑;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进步,既有赖于物质文明的积累,同时也赖于精神文明的成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不仅需要经济发展上创造奇迹,也要在精神文化上书写辉煌,通过进步的核心价值观引领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重要论述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践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最新认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和文化自觉。在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意见》共六项23条,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在国税系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凝聚庆元国税事业正能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丰富的内涵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三个层次理念的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实现了政治理想、社会导向、行为准则的统一,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它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的一贯主张,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精华,汲取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它既符合历史,又合乎实践;既贴近民情,又顺乎民意,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引导力。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国家层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通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中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也就是说“经济上要越来越富强、政治上要越来越民主、文化上越来越文明、社会和生态上要越来越和谐”,这一理想很鼓舞人心,满载我们对于祖国未来的美好期望。它符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全体中国人民寻求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是一个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活力、振奋精神的价值目标。富强即国富民强,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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