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促使党员履行权利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新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4年党员民主评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工业区机关党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了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2014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我委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党员民主评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委组通〔2013〕20号和新都委群办发〔2014〕31号文件到下属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通知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学习、认真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二、严格标准,不搞形式
依据党章明确的党员条件和有关规定,我委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严格程序、不走过场
我委各党支部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和民主评议党员标准,经过党员标准教育、形势教育、政策理论学习,支部大会自我总结评价,支部大会党员和群众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评定后及时上报机关党委等程序。我委各党支部从6月15日到7月15日,集中1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对2个机关支部、20个非公企业支部,192名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参加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员有176名,16名党员因公外出未亲自参加,但委托其他党员代为评议;参加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群众有160名。评定出优秀党员18名,合格党员174名,无不合格党员。
四、认真总结,及时完善
我委在完成2014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及时填写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对比201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2014年参与民主评议党员的党员和群众人数均有大幅增加,参与积极性更高,党员自我剖析更深入,群众对党员的期望值更高、表现更肯定。我委将进一步组织好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建设“实现伟大中国梦,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和建设“和谐新都”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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