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优抚对象调查报告
优抚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补助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鞭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目前,我区共有优抚对象1259户。其中: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71户,一般烈属141户、残疾军人602人、军属445户。做好上述人员的优抚工作,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老优抚对象平均年龄76岁,最大89岁,最小56岁。其中:孤老烈士遗属1人、烈士遗属25万户、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病故军人家属13户、在乡老复员军人16人、革命伤残军人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人,优抚困补3户。收入构成:人均收入在600—1000元60户占85%,600元以下11户包总数15%,居住条件:65%在40—50平米,25%居在80平米以上,10%因拆迁和结婚无房或租房居住。(药费除在乡女兵和优抚困补户以外均享受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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