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思路
一、2013年工作总结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创新突破年、主题实践年活动,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政工作在基础民生保障、基层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高位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开创鄞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为省、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力。社会救助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79亿元。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3105户4864人,全年支出低保金3015.13万元;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对象1429人,全年支出保障金939.85万元;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964人,全年支出保障金1410.6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46人,全年支出保障金76.2万元;精简职工52人,发放定期补助64.3万元;在乡革命老同志96名,发放生活补助金89.8万元。698名五保供养对象年供养支出1177.8万元,人均年供养金16873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1%。完成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全年医疗救助2912人次,发放救助金2824万元。对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开展教育救助,向250名贫困学子发放教育救助资金230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住房救助,全年住房救助50户,发放救助资金11.5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救助力度,全年临时救助2336人次,发放救助金1349.7万元。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健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解难帮困送温暖活动,全区各级各界各部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万余户(人),发放慰问金3000万元。调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出台《关于调整全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意见》(鄞政办发〔2013〕161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至588元。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8000余名困难群众享受价格补贴101.5万元。积极探索新型社会救助模式。开展“扶贫帮困”农业示范基地试点,制定出台“扶贫帮困”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向姜山镇黎山后村港城现代农业示范园等4家试点基地提供100万元资金扶持,试点基地为周边辖区内低保及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对象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和提供自主就业机会,80余名困难对象在基地实现就业。救助管理不断规范。实现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完善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发动态预警监测功能,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规范五保供养档案管理,698户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手续实现一人一档,五保供养信息纳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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