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自评报告范文
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x委编【20xx】4号)精神,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自评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完成情况
(一)“三定”规定中的职责调整(1、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职责。)全部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善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责、挂牌和人员的定岗定责,科学合理的配备中层干部,建立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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