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监督联动机制运行中的主体合作博弈:现状与思路
摘要:基层行政监督主体合作博弈是基层行政监督联动机制协同运行模式的一种有效形式。目前,基层行政监督联动机制运行中的主体合作博弈已具备主体结构良好、意识有所优化、联动初见成效等有利条件,但仍存在行政监督权责不清、联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核心合作博弈主体长期缺乏、主体受监督利益激励作用不大及合作博弈主体承担监督成本较高等不利因素。因此,需要明确合作博弈主体的权责范围,增强联动合作意识,突出核心合作博弈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注重对合作博弈主体进行有效激励、减少监督成本,以全面提升行政监督实效。关键词:行政监督;联动机制;合作博弈;基层;监督主体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0-0015-07收稿日期:2013-05-05作者简介:王凯伟(1963—),男,湖南益阳人,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监督、领导学;李莉(1989—),女,湖南益阳人,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监督理论与实践。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依法行政监督实施效果评估与提升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bzz011。党的十八次报告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可见,加强多种监督形式的合作,进而形成监督合力是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途径。因此,基层行政监督机关应该探索新的方法、建立新的机制,促进建立法治政府,实现阳光政务。监督合力的形成要求建立行政监督联动机制,以增强行政监督整体功能,推动行政监督主体形成合力,突破行政监督实效提升的瓶颈。合作博弈是行政监督联动机制的重要运行方式。因此,研究基层行政监督联动机制运行中主体合作博弈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行政监督联动机制与监督主体合作博弈的基本认知
(未完,全文共9593字,当前显示8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