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红中学课余青年党校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青年余党校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课余青年党校的工作任务:对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的学生团员进行较系统的党的知识的基本理论教育,使之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后备人才。
第三条:课余青年党校的指导方针: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
第四条:课余青年党校的组织机构
(一)组织设置:
课余青年党校分设高一新生开始,以班级推荐,年级把关,高中党支部课余青年党校审查。
(二)领导机构
学校党委领导、高中部党总支全面负责课余青年党校的工作。成员由校党委委员、年级支部委员、党办、团委有关人员组成,设校长一名,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全面负责学校业余党校的组织和教学。
第五条:业余党校学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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