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扬民办中学加强总务后勤工作若干规定
一、关于加强财务工作计划性
各处、室、条块领导在每学期开学初,结合工作计划,制定学期所需经费计划,提交学校行政会议审议,根据审议批准的经费计划掌握使用。超支或增加项目,须经校长批准。
二、关于涉外经济活动方式
涉外经济活动,均需有两人以上共同参与,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合同,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领物
1.日常易耗办公用品,按规定领用范围,由本人到保管室申领,并填写易耗物品登记单。
2.劳防用品发放严格按规定范围、规定时限实施,领取时应填写财产保管卡,按规定需要更新时,须由本人提前向保管室提出申请,纳入采购计划,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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