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登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登峰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计划以培育成果为导向,坚持培育成果与培养人才相统一,包含a、b两个层次支持体系:通过a层次,培育标志性成果,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通过b层次,培育高水平成果,培养青年拔尖人才。
第三条本计划实施目标管理,按照长周期、高标准、严考核、高激励的原则,以综合支持形式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激励我校教师潜心学术,取得国际一流的研究成果。
第二章入选对象与遴选程序
第四条本计划入选对象应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善于团结协作,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a层次
1、全职在校工作的教授,或全职引进的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务的杰出人才。
2、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b层次
1、全职在校工作的教授、副教授,或全职引进的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优秀博士、博士后的杰出人才,或全职引进的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杰出人才。
2、有良好的学术背景,是本学科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原则上人文社会学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理工医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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