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大学设置建立二级单位党委的实施办法
经贸大学设置建立二级单位党委的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学校二级单位党的委员会的设置和建立,以适应学校科学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二级单位党委机构的设置
(一)设置二级单位党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
2.教职工支部数和学生支部数分别在2个以上;
3.原有党组织班子和工作制度健全,活动正常化,工作有实效,群众满意度高;
4.经校党委同意,确有设立二级单位党委的工作需要。
(二)设置二级单位党委应履行以下程序:
1.总支委员会在条件成熟时,向学校党委提交改设二级单位党委的请示;
2.校党委组织部受理请示,依据设置条件进行审核,向党委提出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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