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z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保证行政决策的民主、规范、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师范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z师范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决定学校行政重要工作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落实党委常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并主持。会议组成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领导,校办主任列席会议。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于周五上午。必要时,校长可临时召开校长办公会。
第五条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研究、讨论贯彻措施。
2、校长、副校长交流通报各自工作情况、信息及需要共同研究的事项。
3、审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位授予点的增设与调整以及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讨论各项改革实施方案和重要的经费分配政策。
5、审定学校重大规章制度,决定重大奖励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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