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高中各类收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市物价部门文件精神,结合自身业务的需要,订立如下内部收费制度。
1、收费管理制度
学校收费工作统一归口会计室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向学生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均要做到五个统一。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2)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
(3)统一采用收费公示制及告家长书的形式。
(4)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5)统一由学校会计室收取,并按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把所收的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解入财政专户。
2、票据使用制度
(1)学杂费、住宿费、代办费等统一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收费收据,并按收费项目逐项填列,将票据开至学生个人。
(2)择校费、培养费、捐资助学收入等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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