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文件精神,特签订此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中小学的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分层管理,层层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超市(小卖部)校内及周边提供学生食物的场所都应纳入所属学校(园)管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学校(园)食品卫生关乎着师生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学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抓好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是各位校(园)长的头等大事。食品卫生零事故是学校(园)后勤工作的底线。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
中心校成立以校长z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镇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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