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学校建设平安校园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维护校园安全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效,建设安全、稳定、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全体教师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用教室负责人、班主任为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整改和详细记录;全体教职工实行首遇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排除。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承担事故责任,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
二、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校园安全职责: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结合我校特点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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