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2015〕14号《关于印发》、盐人社〔2015〕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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