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中骨干、高级教师考核奖励方案
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做好我校教师梯队的发展,特拟订骨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承担一线课堂教学并满工作量的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
二、考核内容:
描述
分值
得分
1
10分
学本课堂变革实践
积极参与学本课堂改革尝试并参与研讨3分;
参加实验并开展常态教学改革实践10分;
2
5分
公开课
每学期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5分/节,随堂课2分/节
3
10分
学校管理
(未完,全文共821字,当前显示26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