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中心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a、学校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学校管理工作考评小组,除不定期考核外,每学年末予以全面考评,量化评分。
二、学校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工作占30分,教学成绩检测占50分,各种竞赛活动成绩占20分。
三、平时随机考核占10%,学年末考核占90%。
四、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两学年表彰三所先进学校。
五、按语数英考绩均分之和的高低每两学年表彰前三名学校。
b、校长、副校长
一、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与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学校管理工作占30分,本身教学工作占20分,由乡中心学校考评;考绩具体方法:
①校长个人考绩达到27分(含27分)以上,按30分计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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