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条规定》,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机关工作者积极投身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重庆市直机关党工委、共青团重庆市委共同研究决定:在市直党政群机关中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在市直党政群机关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目的在于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机关工作者,以“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执好法,用好权,服好务,为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为推进机关政治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进一步服务全市改革开放大局、经济发展全局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近几年来,机关各级团组织在争创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年机关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充当优化经济环境的排头兵,以“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奉献进取”的优秀青年公仆群体形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使广大青年机关工作者在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过程中,思想作风得到进一步锻炼,有利于提高青年机关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干部成长;有利于文明机关建设;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及范围
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重在创建,重在青年所在的集体,重在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机关文明建设。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干部或公务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未完,全文共2384字,当前显示6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