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西区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紧紧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和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在全县选择一批基层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培育成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典型指导面上,以示范点带动全局,把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确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放到实现“两个率先”的大局中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强化“核心”,凝聚“民心”,推动“中心”,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加强、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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