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文明处室的预备通知
市级机关各单位:
市级机关开展的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是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推进我市服务环境大建设的重要措施。*年市级机关评比表彰的十大标兵文明处室和102个文明处室在全市的机关作风建设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了我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的优化。
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文明处室和十大标兵文明处室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年初机关党的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年底,将要评选*年文明处室和十大标兵文明处室。为了文明处室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并做好评比工作,现将申报*年文明处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文明处室为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内设2人(含2人)以上的处室。文明处室的申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内设处室的20%(其中5个处室以下的单位可以申报一个)。
二、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和实践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加快连云港发展的特殊重要性,有较强的开放意识、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连云港的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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